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,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依法治校,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》有关要求,学校编制了《山东开放大学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取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本《指南》。
山东开放大学信息分类为以下12类:
代码 | 目录分类 | 代码 | 目录分类 |
01 | 基本信息 | 07 | 学风建设信息 |
02 | 招生考试信息 | 08 | 学位、学科信息 |
03 | 财务、资产及收费信息 | 09 |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|
04 | 人事师资信息 | 10 | 其他信息 |
05 | 教学质量信息 | 11 | 重点领域信息 |
06 |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| 12 | 信息公开 |
山东开放大学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。
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本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《山东开放大学信息公开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《清单》,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。
(二)公开形式
学校采用信息公开网站、校报校刊、电子显示屏、信息公告栏等校内外媒体以及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。
(三)公开时限
学校信息产生后,学校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,最晚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法规对信息内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学校师生员工,有关社会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、科研、生产、生活等特殊需要,可以向山东开放大学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。
(一)受理机构
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山东开放大学党委、校长办公室
办公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一路21号
办公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1:30,下午1:30-5:30
联系电话:0531-8266619
传真号码:0531-82600740
电子邮件:sdddbgs@126.com
邮政编码:250014
(二)受理程序
1、提出申请
申请人向本校申请信息的,申请人填写《山东开放大学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提出申请。申请表可以从本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,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。《申请表》应填写完整,内容真实有效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,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、明确;若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2、递交申请
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,也可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《申请表》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广大师生,有关社会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;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,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,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.
3、申请处理
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学校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。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不完整、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,将要求补充或更正。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、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。根据申请的内容,学校自收到申请(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)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
如需延长答复期限,学校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。
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费用。
三、不予公开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。
四、监督方式
广大师生员工,有关社会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投诉。
监督电话:0531—82626975,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21号,邮编:250014。
附件
山东开放大学信息公开清单
序号 | 类 别 | 公开事项 | 责任单位 |
1 | 基本信息 | 学校名称、办学地点、办学性质、办学宗旨、办学层次、办学规模、学科与专业设置,专业情况,各类在校生情况、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 | 办公室,教务处,人事处 |
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 | 办公室 | ||
党政管理、教学科研、服务支撑等机构设置情况 | 人事处 | ||
学校章程以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| 办公室 | ||
学校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,学校课程与教学计划 | 办公室,开放教育学院、直属学院、基层两委教育学院、成人教育学院 | ||
2 | 招生考试 | 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,分批次、分科类招生计划 | 开放教育学院、基层两委教育学院、成人教育学院、直属学院 |
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,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| |||
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,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、调查及处理结果 | |||
3 | 财务、资产及收费信息 | 财务、资产管理制度 | 财务处、国资办 |
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| 国资办 | ||
仪器设备、图书、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| 财务处、国资办、后勤保卫处、审计处、基建处 | ||
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、收入预算表、支出预算表、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| 财务处 | ||
2023年收支决算总表、收入决算表、支出决算表、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| |||
收费项目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| |||
4 | 人事师资信息 |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| 人事处 |
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| 组织部 | ||
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| 工会 | ||
5 | 教学质量 |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| 教务处、、成人教育学院、直属学院 |
6 | 学生管理 | 学籍管理办法 | 开放教育学院、基层两委教育学院、 成人教育学院、直属学院 |
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助学贷款、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| |||
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| |||
学生申诉办法 | |||
7 | 应急管理 |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、处置情况,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| 宣传部、校纪委、后勤保卫处 |